各市水利(務)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水利(務)局,廳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管理,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省安委會決定在我省重點行業領域推行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F將《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的通知》(蘇安辦〔2015〕84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地各單位根據通知要求,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督促轄區內從事水利業務工作和活動的企業建立和執行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并加強監管。
江蘇省水利廳辦公室
2016年2月16日
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
《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的通知
蘇安辦〔2015〕84號
各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省有關部門和單位:
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4〕8號)要求,按照省安委會統一部署要求,經研究,現將《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附后)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地區、部門和行業領域實際,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貫徹落實。
(一)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對所監管行業領域的企業加強監管,研究制定推進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的有效舉措,強化激勵約束,促進企業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守信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二)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將推行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作為加強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加大督查指導力度,切實承擔起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工作,提高行業安全生產誠信水平。
(三)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快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工作進度,對煤礦、金屬與非金屬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種設備和冶金等工貿行業領域,要根據“屬地監管、分行業領域負責”的原則,按照全省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的時間節點要求,盡快完善出臺本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并于10月26日前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
江蘇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10月8日
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管理,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是指納入誠信管理的企業就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承諾,并向社會和職工公開,做到信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定期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安全生產履責情況。
第三條 首次納入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的企業必須向社會公開承諾內容;已納入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的企業要定期向社會公開承諾和報告內容。
第四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分行業領域負責”的原則,負責本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建設和落實的監督、指導和督查工作。
第五條 其他負有行業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督促企業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健全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誠信體系,提高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六條 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主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落實到位。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符合法定人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發揮職能作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三)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按要求持證上崗;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四)杜絕違章指揮、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的現象發生。
(五)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定期檢查安全生產;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定期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六)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七)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使用。按規定組織從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八)定期向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或負有行業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落實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責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九)自覺接受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和監察。
(十)法律法規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認為應當承諾和報告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企業每年年初要將經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簽名認可的安全生產承諾內容,以書面形式報送至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并通過信息網絡、新聞傳媒、宣傳櫥窗等形式,向社會和職工公開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內容,以保障企業員工及周邊公眾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知情權。企業要每季度對所屬部門、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承諾內容履行情況組織進行自查。
第八條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對企業履行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情況每半年要組織一次抽查,促使企業主要負責人自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調動廣大職工群眾主動參與、自覺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
第九條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執行情況的總結和交流,注重發揮典范示范帶動作用,持續改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
第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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